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

男子强奸发廊女 自恋帅气对方不会报警

男子因为垂涎理发店小燕姿色,趁女友不在,以上门为奶奶理发为由,将小燕骗到住处,不顾受害人生病原因强奸了小燕。事后,男子自恋的认为自己很帅,对方应该不会报警。



曹轩长相一般,倒很自恋,初中毕业后来到南京打工,但他好逸恶劳,做了好几份工作,他都觉得太累辞职了,靠着女朋友养活。



虽然女友很体贴,身材高挑,但是曹轩并不满足,反而觉得女朋友个子太高。后来,曹轩经过附近一家理发店门口,对店里的理发师小燕一见钟情。在曹轩看来,小燕小巧玲珑,长相清秀,正是他的梦中情人。曹轩苦于没有追求的“天赋”,每天从理发店经过时,只能眼巴巴地偷看小燕几眼。



今年4月底的一天晚上,曹轩得知女朋友会很晚回家后,心里打起了小主意,他赶到理发店指名让小燕洗头,趁机向小燕打听能不能上门理发。



“我奶奶腿脚不方便,你能不能带上工具到我们家给我奶奶剪头发呀?”曹轩问。“好的,8块钱就可以了。”小燕考虑一下答应下来,随后拿起工具箱跟着曹轩。



几分钟后,小燕到了曹轩的出租屋,但令小燕奇怪的是,房内空无一人。正当她准备离开时,曹轩飞快地拽着小燕将她推倒在床。



“求求你了,别害我!我现在生病了,不能!”小燕吓得连连求饶,此时的曹轩已彻底疯狂,强行占有了小燕。其实,小燕真的是生病了,当即血流不止。



等清醒过来,曹轩吓坏了,恳求小燕不要报警。同时,他又抱有一丝侥幸,认为自己够帅,小燕应该不会报警。



回到店里,小燕放声大哭,同事赶紧过来问明事由,随即报警将曹轩抓获。



“我真的很喜欢小燕,所以才会这么做的,我以为我这么帅,她不会报警的。”曹轩后悔不已。近日,曹轩因涉嫌强奸罪正在下关区检察院接受审查起诉。

(文中人物系化名)

小学女生赊账买零食,无奈“献身”还款

安徽蒙城县一小学女生经常到学校门前一家个体摊贩处赊账买零食,后被个体老板以归还欠款为由相威胁,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还介绍别人与女生发生性关系。

日前,蒙城县3男子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分别判以重刑,其中1人被判处死缓。

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明天系蒙城县立仓镇某小学门前一个体摊贩,被害人邹某、马某、路某经常到赵明天处赊账购买零食。

2006年下半年,赵明天以到邹某学校宣扬邹某欠其款为由,强行与邹某发生性关系,至2007年9月1日晚上案发前,赵明天以此为由多次与邹某发生性关系,同时,赵明天还介绍赵明胜与邹某发生两次性关系。

2006年下半年,赵明天又以马某欠其款为由与马某发生性关系,同时介绍赵明胜与马某发生性关系,还于2006年11月份介绍聂文立与马某发生性关系。2007年四五月份,赵明天、赵明胜先后猥亵了路某。2007年9月1日晚上,赵明天、赵明胜到邹某家欲和邹某发生性关系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且赵明天、赵明胜多次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法院遂判处赵明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赵明胜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对聂文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男子“手淫”处女被判强奸罪

厦门一男子,因为用手指对一处女实施性侵犯,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强奸罪。这一判决在当地引发争议。律师称有无“强奸念头”是关键。



现代快报4月1日报道 厦门同安区一男子,因为用手指对一处女实施性侵犯,近日被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强奸罪。这一判决在同安当地引发争议,毕竟,手指侵犯与强奸仍有很大区别。但是,本案中法院为何要针对手指侵犯者作出重惩?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情理?



酒醉醒后:处女膜没了



2007年9月6日,坐台小姐英英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感觉下身有些疼痛。旁边的同事告诉她,“你被强奸了!”随后,医生告诉她,“你的处女膜破了。”她这才发现,自己内裤和腿部遗留许多血迹。英英说,她虽然坐台,但坚持不与客人发生性关系。她没有性经历,还是处女!



“谁强奸了我?”英英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前一天晚上10点,自己和同事莉莉(化名)出台,在同安华逸轩酒店320包厢里有三位客人在等着她们喝酒。



英英喝酒后,一个客人将K粉放在水果盘内,“我当时酒喝多了,见有人在吸食K粉,也拿吸管去吸食水果盘上的K粉。”又是酒,又是K粉,英英很快就醉了,她对醉后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最早发现英英被强奸的是她的同事娜娜。娜娜听现场经理说英英不知去哪里了,她就跑到320包厢,没找到。然后,她又到“国宾2”找。她推开门,朝里看了一下,里面没有开灯,看到有一个人影将门关上,说“里面有人”。娜娜和现场经理将门推开,打开灯,看到一白衣男子正在穿长裤,英英躺在地上,下身赤裸,地上有一摊血。男子的肚子上和衣服上也都有血迹。



手指作案:他侵犯了处女



原来,英英吸了K粉后,昏沉沉的,旁边的男子根本摇不醒她。三名客人中的白衣男子见英英没有反应,就上前抱她,酒店服务员小黄看到后发觉情况不对,赶紧下楼找领班,但他们还是迟了一步,回到包厢时,英英和白衣男子都已经不见了。



白衣男子就是林华(化名),同安本地人。他在接受审讯时交代,当晚11点左右,他见英英意识模糊,萌生了强奸对方的念头。随后,林华将英英抱进了另外一个包厢。在这间包厢里,林华把英英放在包厢地板上,掀起英英的黑色连衣裙,脱掉她内裤,将右手中指插入她的下体。林华说,由于身体原因,他没有真正强奸英英,仅仅是抚摸、手指插入而已。



就在林华穿裤子时,娜娜发现了他。随后,娜娜叫了很多姐妹,拦住林华,喝多了酒的林华情绪很激动,大叫道:“大不了报警!大不了坐牢!”警方随后赶到,将林华和他的两个朋友带回调查。在警局里,林华私下对不知内情的朋友说:“麻烦大了。”



法律争议:强奸未遂,还是猥亵?



在公安审讯中,林华交代自己是强奸,但是他在庭上又翻了供。林华说,他当时只是抚摸了英英,并且用手指插入了对方下体,因此不属于强奸。这种行为,充其量只是猥亵。而林华的律师则辩称,林华没有强奸既遂,是强奸未遂。



检察院以林华强奸既遂起诉他。法院也认为,林华说自己不构成强奸没有理由。因为按照林华当初的供述,他之前已经存在强奸英英的主观意图,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得逞而已,所以林华的行为还是构成强奸罪。不过,法院认为林华是强奸未遂,因为,几个证人都没有亲眼看到林华实施强奸,当事人英英当时意识模糊,医学鉴定没有在英英下体内发现林华的精子,因此认定林华强奸未遂。



按照法律规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但是,本案法官并没有给林华减轻处罚。法官认为,林华虽然只是用手指侵犯,但是,给受害人英英造成的伤害和强奸是一样的。同安区法院一审判林华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林华没有上诉。



律师说法:有无“强奸念头”是关键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认为:如果林华一开始就没有强奸意愿,从头到尾,只想用手指实施侵犯,则应认定为强制猥亵。但是,如果认定为强制猥亵罪,则属于既遂,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这类私密性比较强的犯罪认定中,嫌疑人的供述在认定犯罪主观方面上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本案中,由于林华曾向公安机关供认说,“萌生了强奸的念头”,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为强奸罪是准确适用法律。强奸罪应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判决三年,虽非减轻处罚,但属于从轻处罚,是罚当其罪的。

护子心切 遭19岁少年强奸10次

吉林一名5旬村妇为免儿子被人打,竟被同村一名19岁少年强奸10次,历时达5年之久。而村妇的丈夫早就知道妻子被强奸,但考虑到作案者和自己家有亲属关系,便一直没有报案。从蛟河市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小刚被批捕。



老太王某报案是在6月6日。在过去的5年里,王某多次遭到本村小刚的强奸。王某的丈夫早就知道妻子被强奸。但考虑到小刚和自己家有亲属关系,他认为小刚还小,以为只要让家长教育一下就完事了,没想到小刚不但不停止,反而变本加厉,于是才报案。



经警方核实,从2003年夏天开始,他先后10次强奸王某,每次遭到王某反抗时,他就威胁对方,“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打你儿子!”2003年,小刚只有14周岁,但是已经辍学回家,整天在村子里打架斗殴。夏天的一个晚上,小刚来到王某家,想打她儿子一顿,结果却只有王某一人在家。一听小刚要打自己儿子,王某很害怕,求小刚别打儿子。于是,小刚趁机提出要跟王某发生关系。在随后的5年内,小刚多次趁王某一个人的时候将其强奸,一直到今年6月案发.

年轻女子独身会网友,遭9人强奸逼迫卖淫

河南张女士11月4号到西安会网友,没想遭到9名歹徒的殴打和轮奸。之后,她又被歹徒团伙以两千元的价格卖到一家洗脚屋,被强行从事卖淫。几天后,这群歹徒又试图敲诈张女士的家人,双方在交钱时,张女士趁机逃脱。

11月10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恶、轮奸、绑架案,九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负责侦办此案的红缨路派出所长心里却是非常的惋惜。

今年11月8号中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接到一名姓张女子的报案。

红缨路派出所所长商国华:受害人的神情晃忽,家属比较着急。

民警一边安慰张女士,一边了解情况,可当听完了这名女子的不幸遭遇后,红缨路派出所所长商国华和所有民警心头异常的深重。

原来,老家在河南的张女士,去年从网上认识了一位名姓索的男子,一年间,张女士前后多次来到西安会网友,今年11月4号晚上,张女士再一次来到西安与网友索某见面,可这一次一个罪恶魔爪伸向了她。5号凌晨,张女士遭到了以索某和张永利为首的8名青年的殴打,并残无人道的将其轮奸。当天晚上,张女士又被索某和张永利以两千元的价格卖到了东五路一家洗脚屋,强行从事卖淫。两天以后,张女士又被胁迫到一家招待所,继续经受着非人的待遇。7号,这伙暴徒又给张女士家中打电话,让家中拿两千元来赎人,7号晚上十点在沙井村交钱时,张女士趁机逃脱.

听了张女士的讲述, 红缨路派出所所长商国华拍案而起,马上组织警力,全面展开侦破工作。

商国华:我们听了以后,觉得这伙犯罪嫌疑人太嚣张了,我们西安容不得,性质非常严重,如果不破获,对西安市危害相当大!

8号下午一张法网在西安城区悄悄的展开,10号凌晨1点,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潘家庄落入法网,一个由9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经初步审讯这伙案犯逐步交待了犯罪事实。记者见到主犯索某时,他满脸稚气,无法将他与犯罪联系起来。

索某:当天天快亮的时侯我伙计要强奸她,她骂呢,我伙计就打她,第二天把她带走,带到火车站一个洗脚屋里做小姐,后来老板不要她了,我就把她劫走到招待所,又把她强奸了。

记者:你又没有想过这种行为的危害?

索某:没有!

红缨路派出所所长商国华说,一个犯罪团伙打掉了,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他的心中却充满着惋惜。

商国华:这些犯罪嫌疑人也太可惜了,不学法,更不懂法,最大年龄才十八岁,其他八名都是十七岁,就做了这么一个团伙绑架、涉恶、轮奸案子,太可惜了!

随着民警对案件的不断深挖,等待他们的将是法行的严惩。

商国华:轮奸案子是强奸案子的一种,是非常严重的,涉恶这就不用说了,和种行为三种犯罪,就轮奸一个就少不了判五年,何况还有涉恶、还有绑架!

学生玩色情游戏成瘾 游戏目的为强奸女教师

近日,市民韩先生在儿子的电脑上发现了一款目的为“猥亵成功8名女生”的电脑游戏,韩先生还发现,儿子终日沉迷于这款带有明显色情性质的游戏。2月1日,韩先生向本报“百姓热线”反映了此事。记者对此进行调查时发现,类似的色情游戏在我市不少电游市场均有销售,购买者多是放假在家的中小学生。



游戏内容不堪入目



韩先生的儿子读初中一年级。韩先生说,放寒假之后,儿子整天在自己屋子里玩电脑游戏,一见韩先生或者其母亲进屋,他就立即关掉电脑,并表现出慌张的神色。儿子的异常之举引起了韩先生的注意。趁儿子不在时,韩先生检查了他的电脑,结果让韩先生大吃一惊:儿子整天在玩的是一个叫做《臭作》的游戏。这个游戏的目的就是让玩游戏者扮演的角色“成功地猥亵并强奸多名女教师和学生”,成功次数越多,得分就越高。为了得到更高的分数,游戏者可以采用跟踪、恐吓、下药、绑架等各种犯罪手段。同时韩先生还发现,除了游戏的目的“令人作呕”外,该游戏的画面中也有很多不堪入目的色情镜头。韩先生说,这样的游戏简直是在教唆未成年人犯罪。



在韩先生的盘问下,儿子承认他是在同学的推荐下接触这个游戏的,玩过之后觉得非常刺激。儿子还告诉父亲,寒假里,他们班的男生们玩这个游戏的人为数不少,一张游戏光盘在同学中已传递了好几个来回了,大家还经常聚在一起“讨论游戏心得”,看谁得手的次数更多。



类似色情游戏市场有售



类似的色情游戏光盘孩子们是从何处买到的?2月1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内几家出售电脑游戏的电游市场,发现类似的色情游戏在各市场内均有出售,而购买者主要是放假在家的中小学生。



在黄河路科技谷电脑城,一销售电脑游戏的摊位上,《臭作》游戏光盘的包装盒就明目张胆地摆放在一堆电脑光盘包装盒中。摊主向假装前来购买游戏的记者推荐说,这个游戏“非常刺激”,很受欢迎,近来不少放假的学生指名要购买,现在这个游戏已经脱销,“只剩下包装了”,摊主正准备再去进货。当记者问起游戏的内容时,摊主不厌其烦地进行了介绍。 在该电脑城的另一个摊位上,摊主向记者介绍说,除了《臭作》外,她这里还有不少类似的色情游戏,如《尾行》、《太空女妖》等等,内容同样刺激。记者以1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尾行3》,发现其游戏目的也是在不为人知的前提下“猥亵成功”女主角,其使用的方式也全是犯罪手段。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少学生模样的人到这些摊位来购买这种游戏,有人得知《臭作》缺货后还向老板订了货,并留下了手机号,要求老板到货后电话通知他。



在站前和兴工街等处的电游市场,记者得到了同样的信息,发现这些色情游戏同样有人在热卖。



色情游戏认定缺乏统一标准



在《尾行3》游戏的包装盒上,记者发现了游戏发行者的“严重警告”:“游戏内容纯属虚构,玩家如模仿说明其心智不成熟,触犯法律概不负责”。而据韩先生说,儿子告诉他,玩过这类游戏后,很多同学对游戏中的犯罪手段“很感兴趣”。这不禁让记者心生疑惑:既然发行者知道此类游戏容易引人模仿,而模仿会诱发犯罪,为何还要向中小学生出售呢?



就此问题,记者与辽宁师范大学的教育心理学的范老师进行了沟通。范老师认为,色情游戏中明显的犯罪目的和模仿逼真的犯罪手段都是游戏制作者引诱玩家沉迷于游戏的“策略”。而这些内容很容易让未成年人习惯模仿,长期沉迷会让人产生虚拟、现实不分的迷幻感,把游戏中的龌龊手段和卑鄙心理带入现实生活中,从而引发犯罪。



昨日,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市文化稽查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色情游戏多是盗版,但只根据其外包装很难认定其色情性质,目前我市还没有针对色情游戏的统一认定标准,虽明知其是严重毒害游戏者的非法出版物也只能按照盗版光盘处罚。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出台相关的规范标准,以便更有效地打击此类色情游戏。图片说明:该游戏的封面竟标明“玩家如模仿游戏情节概不负法律责任”。

南非40%男学生曾遭成年妇女强奸

《国际健康公平杂志》是由英国独立出版社BioMedCentral出版的,29日刊登的调查指出,每5名南非男生便有2名曾被强奸,调查认为这是南非校园特有的现象。



成年妇女最常犯案



调查显示,他们最常受成年妇女侵犯,其次是被其它学童侵犯。研究员指,调查结果强调有必要对男生强奸案提高警惕,并敦促进一步努力防止南非发生性暴力。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调查在全国1200间学校进行,访问了12.7万名年龄在10至19岁的男生。44%的18岁男生表示曾被逼性交;半数报称曾在双方同意下进行性行为。



大约1/3男生表示曾被男性侵犯,41%被女性侵犯,27%被男性和女性强奸。这次研究未有调查女生被奸个案。



研究发现,男生被男性同伴性侵犯的例子,在农村地区较普遍;而被女性强奸的例子,主要发生在城巿。



性侵犯VS艾滋病



另一项问题是,南非是全球艾滋病肆虐的中心,强奸案泛滥妨碍国家打击此病的努力。研究员写道:“性侵犯与对性暴力及艾滋病病毒(HIV)风险的高危态度,之间关系越来越受到确认。性侵犯受害儿童亦有较高机会进行HIV高危行为。”



研究员承认,这种研究完全根据参与者的响应,无法证实人们有否夸大或隐瞒数据,所以有限制。他们指已利用匿名调查以减低失误,而研究结果或低估了实际上的性暴力程度。

“马加爵二世”奸杀女大学生只为报复老师

2007年6月29日,(湖南长沙)岳麓山发生了一起奸杀女大学生的恶性案件。案发之后,犯罪嫌疑人李建强被缉拿归案,被害人家属除要求法庭判处被告死刑之外,还提出了164万的民事索赔。而来自精神病研究领域的六名专家,也联合对被告人李建强进行了鉴定,认定其应负完全刑事责任。日前长沙中院已对这一案件做出了判决:李建强被判处死刑。

女大学生命丧麓山

2007年6月30日上午,长沙岳麓山肖劲光铜像广场南侧树林,两名修路民工匆匆走过,一位罗姓民工突然发现,一具女尸躺在附近树林中。女尸下身赤裸,上身仅用一条牛仔裤盖住,脖子处的刀口痕迹清晰可见,四周血迹斑斑。他们迅速拨打110报警。不久一名清洁工又发现了一个带血的白色挎包。警方迅速组织力量寻找尸体身份,河西某高校马姓同学认定:死者是其同学小菲(化名),小菲有坚持爬岳麓山锻炼的习惯。当日晚饭后,小菲去岳麓山上爬山,就没回来,而小菲爬山前正是穿着牛仔裤,带了个白色挎包。

更让人悲愤的是,证据表明,小菲死后还曾遭遇性侵害。

为报复老师杀陌生人“练手”

警方对案发当日岳麓山周围上山人群展开调查。一个名叫李建强的年轻男子逐渐进入警方视线。

李建强于案发后失踪,线索表明,他去了郴州的女友处。

岳麓警方迅速赶赴郴州,于7月1日上午11时在郴州警方的配合下在一招待所内抓获李建强,被捕时他和女友正在房间内睡觉。

李建强供认,2004年他从四川来长沙读大学,期间,李曾因替同学代考一事被辅导老师郑某揭穿而受到学校处分,从而对其怀恨在心。之后李将生活中遇到的挫折都归咎于郑某,认为是她给自己带来了霉运,逐渐产生了杀害郑某的想法。6月29日晚他是准备对老师郑某下手的,下手前想找个人“磨刀”壮胆。晚7点在山上碰巧遇到了小菲,与小菲聊了近一个小时后决定对她下手。李建强说:“我在刺她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好像心跳停止了一样。”

李建强交待,在作案回来的路上他思考了很久,“觉得强制夺取他人性命太残忍了”,最后放弃了杀老师的计划,准备前往郴州见女朋友最后一面。李建强说农村出生的来到大城市读大学,家里人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而毕业后工作不顺利对他的心理是极大的打击。

六专家鉴定应负完全刑责

2009年1月15日下午,李的辩护律师王剑在与记者的交流中说,李有强烈的精神偏执。理由有二,一是其归责有误,将学业与工作失利全归责于揭穿其舞弊的老师身上,评价系统存在严重问题;二是杀陌生人练手,这是正常人难于做出的。而在与他的交谈中,王剑也感觉,李的言行明显不符合生活逻辑。这个观点在法庭辩论时曾有提出,但是,六名精神病专家集体作出的司法鉴定书评定认为,被告人李建强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合议庭协商后认为后者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小菲的家人在法庭上提出两项要求:1、对被告人李建强判处死刑;2、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64万元。案发后,李建强认罪态度良好,但没有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法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认为李建强犯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18708.9元。

□对话

“我的性格有点像马加爵”

记者:你为什么会选择向一名陌生的女大学生下手?

李建强:当时看她一个人,觉得比较容易得手。其实,我上山前就已经想好要找一个人“练手”,选择她(受害者)只是一种偶然性。

记者:你还想伤害谁?

李建强:我想报复大学里的辅导员。我只是帮别人代考,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揭穿我,弄得教务处要开除我,我要报复她。

记者:为什么后面对辅导员又没下手?

李建强:杀人后,觉得生命太可贵了,不能再失去一条命了。

记者:知道马加爵吗?

李建强:知道,挺偏激的一个人。

记者:你觉得自己是什么性格,是否有些与他相似?

李建强:我的性格确实有点像他,也挺“偏”的。不过,我以前虽然不怎么喜欢说话,但绝对不是现在这样,都是社会一步步“压”出来的。

记者:在作案过程中,你想了什么呢?

李建强:其实,刚接触小菲时,感觉她很善良,聊天的一个小时中,我一直在做正义和邪恶的挣扎。但随着黑暗越来越深,心里的邪恶战胜了正义,黑暗可以把你的邪恶引出来。

“坐台小姐”做“私单”惹怒老板遭奸杀

昆明一位发廊的“坐台小姐”因为私自“出台”惹怒了老板,结果被老板跟踪后强奸。随后因怕被告发,老板用随身携带的跳刀刺死了该名小姐。昨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已上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寒夜里,一声尖叫,一女子倒在了昆明牛街庄昆河铁路的铁轨旁,尸检后确认系他杀。官渡警方连续作战,查明死者是一名发廊的“坐台小姐”,然后顺藤摸瓜,在案发后的第28天,查明真相,抓获真凶。

而让人难以预料的是,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仅仅是因为受害者“私自接客”。

2008年10月24日8时许,昆明官渡公安分局牛街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昆河铁路牛街庄路段旁的草丛中发现一具女尸。官渡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经现场勘查,法医尸检后确定,该女子颈部中两刀、腹部中一刀,死前曾与人发生过性关系。

在案发现场附近,民警找到了一把沾满血迹的跳刀及受害者的挎包,里面除了一些化妆品之外,没有值钱的物品。民警发现死者曾因卖淫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后通过指纹比对查明女子名叫丽梅,生前在昆明市马军场村某发廊工作。

民警到该发廊找老板普芮了解情况,他称不知道丽梅的住处,前几天出去找男朋友后就一直没有回来,手机也一直打不通。见有民警来访,普芮的妻子齐花神情紧张,普芮还镇定地说:“好好跟警察讲就可以了。”说完还给民警倒茶水。之后,民警调查发现丽梅出事前曾多次打电话给普芮,而且案发当日普芮曾在铁路附近出现过,于是断定普芮有重大作案嫌疑。2008年11月20日,民警来到普芮家中将其带回大队接受审查,在证据面前,他很快就交代了犯罪事实,案发后28天,案件真相大白。

据普芮交代,丽梅案发前在普芮开的发廊里当“坐台小姐”,一直以来,有“顾客”需要“小姐”时都是直接和普芮联系,然后由他分配“小姐”接活,普芮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但一段时间以来,普芮发现丽梅经常不在发廊里,曾多次私自“出台”。

10月23日21时许,普芮发现丽梅接了个电话就出门了,便跟踪一探究竟,没想到却跟丢了,1个多小时后,他发现丽梅折回来,走在昆河铁路牛街庄路段,普芮上前询问,双方发生争执,普芮脱了丽梅的衣服,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我要去告你强奸。”丽梅对普芮喊道。普芮一怒之下拿出随身携带的跳刀,朝丽梅的脖子连刺两刀,见丽梅无法动弹,又朝腹部刺了一刀,随后逃离现场。回到家中,普芮将此事告诉妻子,两人决定隐瞒事实。

2008年11月21日,嫌疑人普芮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其妻子齐花涉嫌包庇罪,因其怀有身孕被取保候审。昨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已上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男子半夜翻窗强奸女同事未遂 怪警察多事

20多岁的泉州泉港人黄某是一家公司的设计师,喜欢上公司一名女业务员小虹(化名),便展开疯狂追求,但屡次追求都遭拒。他竟然想出了“生米煮成熟饭”这个馊主意,于是他借出差机会,欲强奸女同事,被旁人发现后制止,最终落得个强奸未遂的罪名,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追求同事屡次被拒



20多岁的泉州泉港人黄某本是泉州一家公司的设计师,对公司一名来自永春的女业务员小虹(化名)产生了好感。黄某觉得对方很有头脑,行事干练,非常适合自己,于是展开了疯狂的追求,但是被小虹一口拒绝:“我们都还太小,不可能的!”



但是黄某不仅没有放弃,甚至在公司里对小虹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小虹忍无可忍,几次将黄某的举动向公司老总举报。公司老总深知黄某和小虹都是公司的得力干将,不舍得将任何一人开除,于是便找来黄某,对他说道:“你这么喜欢她,追求她也无可厚非,但是你这样的方法不行,应该采取正当的手法!”



借口业务一起出差



黄某屡遭拒绝,又被老总说了一顿,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动了歪念头:不如将“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就由不得她了!于是,黄某找了一个时间对小虹说:“厦门有一个大业务,要不要去看看?”小虹起先觉得不是很适合,但由于黄某死缠烂打,她又想到是休息时间,即使业务没做成,多认识一些客户也不错,便一口答应了。



黄某见小虹答应,暗自窃喜,将小虹带往厦门时,他偷偷打了一个时间差。在车开到翔安内厝的时候,黄某对小虹说:“天色已经晚了,不如在这里吃一顿饭,顺便歇息一晚上吧!”见小虹有些犹豫,黄某又说道:“放心,我在这里有朋友,有你住的地方!”小虹便答应下来。



偷爬进房欲行不轨



酒足饭饱之后,一行人来到黄某朋友所在工厂的宿舍,黄某和小虹分别住在两个房间里。夜深人静,小虹早早地休息了,而这时黄某考虑的是:该敲门进小虹的房间,还是从房门上的通风窗爬进去?最后,黄某决定从房门上的通风窗爬进去。



瘦小的黄某先在自己房间的通风窗上试了几次,发现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到了隔壁房门,黄某不费吹灰之力就钻进了小虹所在的房间里,坐在了床头,看着小虹的睡态。见小虹一直没有反应,黄某轻轻地掀开小虹的被子,可能觉得有点冷,小虹又将被子拉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黄某再次掀开小虹的被子,还把手伸进了被子里,握住了小虹的手。突然反应过来的小虹扭头看见了黄某,惊声尖叫起来。



黄某一把捂住了小虹的嘴,示意她安静下来。小虹迫于无奈,只好点头答应,想不到黄某变本加厉,做出了一些更加出格的举动,小虹又大叫起来,奋力反抗。



黄某朋友的同事就睡在不远的房间里,突然听见小虹的尖叫声,便起身欲前往一探究竟。快走到小虹所在的房间时,又听见小虹在里面的尖叫声,于是立即破门而入,里面的一幕让他大吃一惊:由于小虹的挣扎,两人滚落在地,而黄某则已经将裤子退至膝盖以下!



黄某见陌生男子突然闯入,终于停止了自己的行为,起身整了整衣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在黄某离开以后,小虹立即掏出手机报了警。数分钟以后,民警赶到了现场,将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黄某一把拿下。



责怪民警坏其“好事”



经过审讯,黄某向民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他甚至责怪民警的到来破坏了他的“好事”,否则小虹就会成为他的老婆。民警听完哭笑不得,立即对其进行劝说。



民警说,黄某长得挺清秀,留一头长发,看上去很有艺术家的气质,没想到却做出这样的出格事情。据了解,黄某人很聪明,但在学生年代没能很好约束自己,经常旷课,有时还顶撞老师,说老师的课讲得不好;考上我省某艺术学校后,还不去上课,自己出来社会“混”。民警说,正是他这种浪荡不不羁的性格害了他。



最后,黄某被派出所民警依法刑事拘留,并以强奸未遂的罪名接受起诉,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兽父骗亲生女喝性药,当妻子面实施奸淫

他她提示:一男子身为父亲,竟买来性药装进瓶内骗女儿喝下,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还多次对女儿实施奸淫。昨日,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身为父亲的马某,竟把黑手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多次对女儿实施奸淫。昨日,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与受害人(20岁)是亲生父女关系。自受害人10岁起,马某就多次采用诱骗手段,对受害人进行奸淫。他还对受害人诡称:父亲对女儿都是这样。在受害人上高二的一天,马某趁妻子不在家,买来性药装进瓶内骗女儿喝下。女儿感觉不适要求到医院检查,马某竟说医生看不了你的病。回到家中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今年5月25日,马某趁妻子因病住院,女儿在家中为母亲准备住院用品时,又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尤为恶劣的是,马某于今年6月30日晚10时30分,不顾同房内休息的妻子在场,强行将受害人奸污。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身为受害人之父,失德乱伦,不择手段对受害人进行长达10年的多次奸淫摧残,给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应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马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兽父囚禁亲生女儿16年强奸800次

英国38岁女子威尔逊从11岁开始就被父亲麦克米伦强奸。她向媒体揭露被兽父淫辱16年、强奸800次及因此怀孕6次的悲剧。后来,威尔逊终于鼓起勇气逃走,又结婚生子,重获新生。



英国一名38岁的女子在看到“奥地利禁室乱伦案”的报道后,不禁回忆起自己与受害者伊丽莎白类似的经历,于是向媒体揭露被兽父淫辱16年、强奸800次及因此怀孕6次的悲剧。



威尔逊向英国《太阳报》表示,她11岁开始就被父亲麦克米伦强奸。兽父会趁家人外出时强奸威尔逊,还警告她不许张扬事件,否则就会杀害其母。兽父还禁止她上学,经常将她关在家中。威尔逊说:“当我在电视上看到约瑟夫的面孔时,整个人都崩溃了。伊丽莎白像我,约瑟夫就像我父亲。”



威尔逊15岁时,兽父为了生更多孩子去领取福利金,开始不避孕。她前后怀孕6次,但兽父向妻子谎称女儿在外与人鬼混而怀孕。她曾流产4次,另一名婴儿一出生就夭折,而女儿珍妮佛只活了8个月就夭折。



后来,威尔逊终于鼓起勇气逃走,又结婚生子,重获新生。



而在“奥地利禁室乱伦案”中,约瑟夫和女儿伊丽莎白所生的19岁长女、一度垂危的克斯廷,前日奇迹般苏醒,自上月昏迷以来首次睁开眼睛。如果她情况好转,警方将查问她是否曾被约瑟夫强奸。

兽父性侵姐姐6年,妹妹揭穿丑行

他她导读:美国一名据称遭父亲性侵犯并四次怀孕的女孩的妹妹说,她等到十八岁才捅出此事,是因为她害怕在此之前揭发此事会导致她被置于州政府监护下。

这位十八岁的妹妹在访问时说:“我爸爸一直在做这种疯狂事。我厌恶这一切,最后全部说出来……我再也不忍心看到姐姐继续受罪。这就是我要她站出来的原因。”

她说,现年十九岁的姐姐自从十三岁时就开始遭父亲性侵犯,并说姐姐第一次怀孕时把情况悄悄告诉她。

她说:“但我早就知道了。”

她十月份对警方说,姐姐正遭父亲性侵犯,并生过父亲的四个孩子。这条线索导致当局对在该家庭住过的哈里森维尔一座农村物业展开搜索。该物业的新主人在今年一月一日发现两个冷藏箱里有两个婴儿的遗骸。

当局说,其中一个婴儿是因患肺炎未得到治疗而死去的。该名四十七岁的父亲在婴儿死亡事件中被控二级谋杀罪。该名婴儿生于二○○六年十一月份。

他还被控是冷藏箱里另一个婴儿的父亲。调查人员说他们正在调查该婴儿死亡的原因。

当局相信第三个婴儿是死于二○○四年,并被埋在该家庭住过的俄克拉荷马州。第四个孩子现时三岁,正由州政府照管。

该父亲除了被控谋杀外,还被控危害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强奸,以及两项分别为乱伦和弃尸的罪名。他现时被关押在卡斯县监狱里,以替代五十万美元保释金。

疑犯的妻子亦为四十七岁,她被控危害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因为当局宣称她几乎没有作出任何行动去阻止女儿被性侵犯事件。她获保释,下周将出席案件审查聆讯。

疑犯四个女儿的一位表亲说,这四个女儿都害怕父亲,这就是为什么她们没有及早寻求协助。这位表亲还说:“他威胁说,如果她们说出来,就会杀她们。她们都吓坏了。”

老汉被青年男子“强奸”后索要万元被拒

王某和李某都在昆明打工,虽然年龄悬殊,但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前晚,两人一起去到王某的家中,同睡在一张床上。谁也想不到的是,他们之间竟不可思议地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李某向王某所要精神损失费时双方发生争执。



老头小伙发生性关系



王某和李某都在昆明五甲乡某地打工,虽然年龄悬殊,但两人关系一直不错,经常在一起说家常。前晚,两人在一起吃饭时,李老汉告诉王某,这两天他手头比较紧,没地方落脚。王某想到平时两人关系还可以,便邀约李老汉来自己租住的地方暂住。



当晚吃完饭,两人一起去到王某的家中,同睡在一张床上。就是这么一个晚上,谁也想不到的是,他们之间竟不可思议地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趴在床上的李老汉拉着王某,让他支付自己2万元的损失费,王某不同意。李老汉说自己被强奸,而王某则说李老汉敲诈他。两人一直争吵,不可开交,最后闹到六甲派出所。



是敲诈还是强奸?



凌晨3时许,看着眼前的两人,听着他们的争吵,六甲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哭笑不得。王某指着老汉大声说:“姓李的敲诈我,他莫名其妙地向我要两万块钱。”李老汉涨红着脸大声反驳:“你有没有良心,我怎么敲诈你了。我都被你强奸了,要点损失费有什么不对的,才要2万是便宜你小子了。”



事实让所有人都十分诧异,询问两人,20岁王某很爽快地承认,当天凌晨,他确实和李老汉发生关系,但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而51岁的李老汉则坚称是被王某“强奸”。



两人争执不下,王某坚决不承认强奸李老汉,李老汉也不肯听民警劝说去验伤,一定要向王某讨要2万元的损失费。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男性之间强奸的相关条款,民警只能劝李老汉去验伤,治安调解。



律师说法:本案不构成强奸



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素明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强奸罪的客体构成要件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性自决权,男性的性权利显然不能成为该罪侵害客体。在男性之间发生的性行为俗称鸡奸,不构成强奸罪。



我国现行刑事法律找不到对鸡奸的惩处的明确行为的规定,这类案子如果起诉,只能是“民事侵权”,在做了伤害鉴定后,可依法提出伤害赔偿及精神赔偿。一些国家对男性性权利的立法保护比较健全,德国规定将强行与同性发生性关系归入强奸罪;日本、瑞士的法律更是规定使用暴力、胁迫猥亵13周岁以上的男女(包括对男性公民的鸡奸等侵害性权利的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但我国立法禁止性侵犯不把男性包括在其中,不全面也不公平,《刑法》在男性性权利保护方面的这一空白应引起立法机关重视。

女子和网友发生婚外情遭到敲诈

两年前,赵小姐上网聊天结识了网友刘某。两人见面后,当晚就发生了关系。赵小姐也就大胆的尝试了婚外情的苦果。刘某游手好闲经常向赵小姐伸手要钱,更为过分的是近来刘某竟以赵小姐的录音为要挟进行敲诈。



地下情时间长了,两人争吵开始越来越多。刘某正好丢了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便时不时地开始找借口问赵小姐要钱。



2006年初,刘某向赵小姐借了1000元钱,没过几个星期,又向她借2500元。赵小姐断然拒绝了他,不料,刘某“嘿嘿”两声冷笑,拿出手机放了一段录音给赵小姐听。赵小姐听完手脚发抖——刘某竟在两人发生关系时录了音。刘某表示,如果他拿不到钱,就将这段录音交给她丈夫。



赵小姐连忙给钱。刘某拿到钱后,将手机扔到池塘里,赵小姐终于舒了口气。



然而,赵小姐根本没想到,噩梦还没有结束。刘某虽然扔掉了手机,但是却保存了录音。一次,刘某打来电话说:“录音还在我手里,你给我3万元分手费,我就毁掉。”



赵小姐知道,刘某根本不会说话算话,她开始后悔自己不该对不起丈夫。她给丈夫留下了遗书,向丈夫说明了自己出轨的事,并称要与刘某同归于尽,希望丈夫原谅自己。



随后,赵小姐带着一把匕首准备去见刘某。赵小姐的丈夫及时发现了妻子的遗书后,很伤心,但还是立刻报了警。



日前,无锡市北塘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

女孩宾馆遭强奸拍裸照不从被勒死

大冶市殷祖镇18岁少女晶晶(化名)亲信好友男友谎言,被骗至宾馆强迫发生性关系,事后因不愿被逼拍裸照,被凶手殷某伙同朋友余某将其勒死。15日,余某投案自首,殷某被警方刑拘。



8日晚10时许,大冶市殷祖镇干部老余带着15岁的儿子余某到东岳路派出所投案自首。余某交代说,他和朋友在天河宾馆内杀死了一名少女,将其尸体藏在了宾馆房间的床架下。民警遂赶往东岳路天河宾馆,在206房间的席梦思床架下,果真发现了一具女尸。



次日凌晨零时许,专班民警在大冶城区世纪网吧发现了余某的朋友——21岁的殷某,当即将其抓获。



经查,被害少女与殷某的女友关系很要好,但殷某非常怨恨其在自己女友面前讲他的坏话。8日晚,殷某以自己女友的名义,将其骗到天河宾馆,先与之发生性关系,然后叫来余某帮忙,欲强行拍摄裸照加以威胁,女孩不从遂被残忍勒死。

男子两次强暴小姨子,垂涎岳母欲染指

他她提示:泉州男子林某两次强奸小姨子,有一次欲强暴岳母未遂。11月19日,林某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12日,一对年轻男女走进鲤城公安分局,男的满脸愤恨,女的满脸通红。女人叫小玉,泉港人;男人是她丈夫阿连。小玉说,正是5年前的那次隐忍,导致姐夫一次比一次嚣张的兽行。

强暴小姨子 还对丈母娘动手

小玉的姐夫林某,今年28岁。

2003年10月18日晚,年仅19岁的小玉到姐夫林某在泉港的老家过普渡。当晚,林某用摩托车送小玉回家。一路上山路颠簸,小玉的身体不时与林某碰触,顿时激起林某的欲火。林某假称要去宾馆开房,见个老友,邀小玉同行。不知是计的小玉欣然前往。不料刚进房间,林某便兽性大发,强暴了她。事后,林某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会再纠缠小玉。

自己未婚,林某又是姐夫,小玉担心自己和家庭的名誉受损,选择了忍气吞声,既没报警也没声张这事。几年后,小玉嫁了人,和丈夫阿连住在泉州市区。

小玉没有想到,3年后,姐夫再次兽性大发,而目标竟是她的母亲!

2006年夏季的一天凌晨,林某喝完酒后赶到丈母娘家,感觉身体疲惫,就让丈母娘帮忙捶背。捶着捶着,见家中没有别人,林某竟一个翻身将丈母娘强压在床上,准备施暴。丈母娘气愤至极,连搧他几个耳光,林某这才清醒,放弃了施暴的念头。但临走时,他还心有不甘,砸坏了丈母娘家的一台电视机。

第二天,丈母娘将林某的兽行告诉了大女儿。为保住婚姻,林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当面向丈母娘道歉,并保证从此“重新做人”。

骗走妹夫 再次施暴小姨子

今年夏天,林某的妻子流产,医生嘱咐夫妻俩近期不能同房。没多久,林某又耐不住寂寞,想起前两次丑行都没带来多大麻烦,他又心生一计。

每到深夜,林某便故意打电话约阿连出来喝酒。阿连不是好酒之人,一直没有赴约。今年9月9日,林某再次约请,见盛情难却,阿连便前往石狮林某的住处喝酒。午夜12点,阿连醉倒,林某乘机挽留他留宿。

待阿连睡下,林某连夜驱车赶往小玉的住处。已经睡下的小玉,迷糊中听见有人敲门说:“你老公喝麻了,快开门扶他进去。”她没多想便开了门,不料林某窜进,将门反锁,再次强暴了她。

第二天,小玉没去上班,同事到她家里探望,见她面容憔悴且浑身抓痕,细问之下,小玉才将姐夫的兽行和盘托出。经同事劝说,小玉在阿连的陪同下报了警。

检方提审林某时,林某竟无知地问:“家人都不计较了,你们为什么总揪着我不放?”

昨日,林某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被鲤城检察院提起公诉。

男子收留流浪小妹同床 遭索要青春损失费

江苏一男子因看一个“流浪小妹”可怜,就把她带到自己的居住地住了两晚,谁知却被“流浪小妹”带人敲诈索要青春损失费,该男子在报警后辩解坚称并没有和她发生关系。



昨天,在中央门做小生意的葛某向警方求助,称自己被一位18岁少女带人敲诈“青春损失费”,“我看她挺可怜,就把她带回家住了两晚。虽然睡在一张床上,但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可能现在没人会相信我,但这的确是事实。”葛某不停地辩解,但讲到最后,就连自己也感觉有些百口莫辩。



他和“流浪小妹”同床共寝



葛某称,自己是一个多月前认识“流浪小妹”章某的。“那时天还有些凉,她衣着很单薄,浑身直哆嗦。”葛某说,当时少女问自己要几块钱吃饭,看少女长相挺单纯,他没加思索,就答应了。此后,少女隔三岔五就来要点饭钱,两人逐渐熟悉,谈得挺投机。



“我不知道她平时在哪里生活,但每次她来的时候身上脸上都脏兮兮的,还不停流鼻涕。”20天前的一个傍晚,天下着小雨,少女又来要饭钱。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葛某动了恻隐之心,便将她留下。



“那几天我爱人正好不在家,我就将她留在家里住了两个晚上。”因为家中只有一张大床,葛某晚上休息时就和女孩挤在一张床上。“我用人格保证,我什么都没有做!”葛某称,自己两天都是“和衣而睡”,少女走的时候,他还将妻子的几件衣服送给了她。



遭遇敲诈方知“小妹”不简单



“没过几天,她竟然带了几个小混混来找我,声称被我强暴了,要我支付青春损失费。”葛某没想到,前几天还如同“知己”的小妹竟然带人找到自己,而且一开口就是10万。



“这不是农夫与蛇翻版么!”葛某想报警,但又觉得自己都是有孩子的人了,与一个少女同床共寝终究说不过去,只得作罢。“我开始以为他们是穷孩子,不敢‘来真的’,就一直敷衍他们。”让葛某没想到的是,昨天上午“小妹”又带了四个男子找到他。这一次,其中两个男子二话不说,就猛扇葛某耳光。“我腿都吓软了,连忙答应凑钱,并找机会报了警。”



因为章某拿不出任何自己被强暴的证据,也无法解释为何当时不报警,民警没有对葛某作出处理。



“路边的野花千万别采”



回到家,葛某仍然惊魂未定。他反思良久,觉得的确是自己心术不正,才带来了这场尴尬。



“路边的野花千万不能采,教训深刻呀!”葛某称自己虽然没有对“流浪小妹”有什么“邪恶企图”,但一次次给她钱,直到将她带回家同床共寝,的确是因为觉得小女孩年轻单纯,产生了些“爱慕”。“但愿我老婆千万别知道这事,下次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四川12岁少女四次遭亲生父亲强奸

四川宜宾少女晓娟,在其12岁时经历了人生的四次噩梦。自己的亲生父亲居然将她强奸了。近日,宜宾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兽父构成强奸罪,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现年41岁的石昌文系宜宾县安边镇安边社区民主街村民。经审理查明,2006年夏季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石昌文趁其妻外出之机,在宜宾县安边镇火焰村宜达小区的家中,强行与自己的亲生女儿晓娟(时年12周岁)发生了性关系。



受害人晓娟称,在家中被父亲石昌文强奸过四次,头两次分别在老家大滩村和小岸坝的租住屋里。第三次是2006年夏天的一天下午,在安边镇火焰村宜达小区家中,晓娟的母亲买菜去了,晓娟和石昌文及两个妹妹都在,石昌文将她拖进寝室,关上门将其强奸。第四次是2006年夏天的一天晚上,晓娟和两个妹妹在家中客厅里睡觉,当时晓娟睡在地上,石昌文爬在她身上将其强奸。2007年11月24日晓娟的母亲在听说后问她,晓娟只好把事情原委告诉了妈妈,第二天,晓娟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昌文利用其与被害人之间的教养关系,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未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石昌文有期徒刑八年。(文中晓娟系化名)

初中女生与和尚佛坛发生关系

台北一名和尚,在路上搭讪一名初中女生,将她带回佛坛性交,事后却反指是女生硬骑到他身上乱戳,他才是被害人。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0个月。法官调查时发现,被害人除了清楚讲明是自愿发生关系外,还说“每次跟男人性交都很快乐,但事后会后悔伤心”。



在台北县三重市开设佛坛的和尚吕金清,在路上搭讪一名初中女生,将她带回佛坛性交,事后却反指是女生硬骑到他身上乱戳,他才是被害人。法院11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吕金清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被害人的父亲说,女儿在小时候出过严重车祸导致腿有残疾,后来女儿开始会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可能是车祸的后遗症引起,他原本希望吕金清道歉就好,不会求偿,但吕金清却自认是被害人,因此他才坚持提告。



开设佛坛的吕金清平日为人作法事、诵经,去年7月28日他身穿袈裟,在佛坛附近见到被害人就上前搭讪,除叫被害人“妹妹”,还跟她聊起关于男女感情、如何生育及性方面的事。



被害人意识到吕金清可能是要找她发生关系,于是主动开口询问“是不是要跟我发生关系”。吕金清坦承确有此意,两人于是回到吕金清的佛坛内。吕金清先叫被害人沐浴净身后,两人发生关系。后来被害人回家,她父亲发现她怪怪的,经询问才发现女儿又跟陌生人睡觉。



但是吕金清却说,是被害人向他搭讪,还要他去买保险套一起去旅馆,他拒绝后被害人又跟他回家,等他洗澡完没穿衣服时,将他推倒在床上硬骑上来,还乱戳弄痛他。



法官调查时发现,被害人除了清楚讲明是自愿与吕发生关系之外,还说“每次跟男人性交都很快乐,但事后会后悔伤心”,因此认定吕金清与被害人确实有发生关系,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吕金清有期徒刑十月。

英国17名士兵与女子“群欢”录像曝光

新华网4月8日报道英国军方与警方6日晚就一段在军营内用手机拍摄的录像展开调查。录像显示17名士兵与一名15岁少女醉酒狂欢,其中一些人还与这名少女发生性关系。

英国《每日邮报》网站7日报道,这段录像摄于北约克郡布尔隆军营,时间为本星期。事发当晚,这名女孩与士兵在一家夜总会狂饮,随后士兵被带回军营。

一名目击事件过程的士兵透露,这些士兵把军床拼在一起,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情景被另一些士兵用手机拍下。“他们的行为不仅给军队丢脸,也令他们所在兵团蒙羞……他们的行为令我感到恶心。”

丑闻震惊了英国军方。施暴士兵据称属于“兰开斯特公爵团”。录像被呈交英国国防部后,皇家宪兵队、特别调查处和北约克郡警方均对此事展开调查。

《每日邮报》说,涉案士兵均面临与未成年人发生非法性行为指控。北约克郡警方一名发言人说,警方已同录像中的女孩谈话,正试图确认与录像有关的每一个人。但迄今仍未有任何人遭到拘捕。

16岁少年看完黄片找刺激 强奸三名女学生

连续大半个月,在德化县城流传着的一个消息,让那些有女儿在上学的家长惊慌不已:这段时间来,德化县城有好几名女中学生被强暴了。因为无相关部门出面澄清,民间说法各异。两天来,记者在德化就此进行深入采访。

昨日上午,德化县公安局局长易小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确有发生几起强奸案件,其中三名受侵害对象是女中学生,但具体情况并非如坊间所传。据介绍,德化警方在侦破系列强奸案中,带破发生于去年7月份的一起强奸案。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德化多名女中学生受辱?

“经常有女学生到店里买水果时议论这事,她们说得就像真的一样,传闻有个年轻男子开一辆小轿车,载走四五个女生,也不知去了哪里,后来就没消息了。” 在德化县城一所学校周围开店的尤先生说。

林女士说,女儿在德化县城一所中学读初二,“也是一个多星期前听别人传的,说有个20岁左右的男子,患精神病,经常开着小轿车四处逛,看到独自走在路上的女孩子就下手”。林女士说,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现在每到晚上就盼着女儿能安全回家。

前天,记者走访了德化县城的几所中学,并采访了一些居民,也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有五六起强奸案件,有的人则称不止,而多数人称是针对在校女中学生的。

传闻从何而来说法不一

传闻究竟从何而来?在县城某中学当老师的蔡老师称,她听到的传闻并不是强奸女中学生,据称是前段时间在县城一家咖啡馆后面,发生过一起强奸案,有学校就提醒学生要注意安全,结果大家以讹传讹,就传成现在这样了。

一所中学的负责人称,半个多月前,警方在全县进行了排查,说是有一涉嫌强奸罪的嫌犯,年龄在17岁到26岁之间,怀疑是在校生或者是已离开学校的人。之后消息传开了,但具体的案情,谁都不清楚。

学校:也不知该找谁核实

据称,在德化的几所中学,很多女生干脆不来晚自习了,不少家长则每晚都到学校门口来接送。

县城一所学校的负责人称,这段时间来接孩子的父母确实多了,一些离学校较远的女生,也都没来晚自习了。

“听说人是3月10日被抓住了,但是又没有部门对外公布消息。”另一所中学的负责人称,自消息传开后,这两天,自己每天几乎都有一二十个电话,“都是家长打来的,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知道该找谁核实去”。

一名与该案经办民警接触过的学校负责人称,他了解的情况是,有个嫌犯被抓获了,今年才16岁。据称,该人涉嫌三起强奸案,其中两起未遂。但受害人中是否有女学生并不清楚。

教育局:未接到学校汇报

“没有接到任何一所学校的汇报,公安部门也未向我们通报过类似的情况。”11日,德化县教育局一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也是听到不少家长的传闻,才知悉这个情况的。

她向分管安全的副局长确认后说,教育局未接到过学校有学生被强暴的汇报,“正常情况下,一般学校有遇到类似情况,都会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她说,或许有学生受到侵害,但是家长出于种种考虑,没有向学校反映,而坊间夸大了这样的情况,而且传闻有好几种版本。

系列强奸案告破 三人受害

昨日上午,德化县公安局局长易小克证实,系列强奸案共三起,犯罪嫌疑人周某已经被警方抓获,都是单独作案。

据介绍,3月10日,周某出现在城区一家网吧内。警方实施抓捕时,他正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周某向警方交代,自己共涉案四起,其中一起未遂,因为那个女孩子个头比较高,用肘顶了他一下就跑掉了。三名受害人中,一人是酒楼服务员,其他两人是在德化县城中学的女学生。

德化县公安局向媒体提供的通稿称,去年12月12日晚上,在德化宝美街,周某以妹妹被受害者殴打为由,将一名过路女青年挟持至附近的废弃厂房,以威胁手段实施奸淫。正当警方对案件进行全力侦查时,今年1月7日和2月22日,城区再次发生两起作案手段类似的强奸案件。此后,城区传出“有多所中小学校的数十个女学生被抓走”的谣言。

16岁少年受“黄片”影响犯罪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周某今年16岁,德化赤水镇人,已经辍学。警方称,周某“因受网络黄色信息影响,为寻求刺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对三名女性实施强奸犯罪行为。几个女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周某实施犯罪的手段是,“把人脖子一架,就往偏僻的地方拖,然后实施犯罪”。

易小克介绍,案发后,受害人的报案都比较及时。德化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很快确定嫌犯也是青少年,经过近半个月的艰苦侦查,先后排查12000多人,在确定的八个重大嫌疑对象中锁定周某。

带破另一案件 受害人是名女生

在案件侦查中,警方带破去年7月份发生于德化唐寨山森林公园的一起强奸案。被侵害人也是个中学生。据介绍,当晚犯罪嫌疑人周某铵骑着摩托车,遇到两个女学生,就向其中一人问路,让她帮忙带路。没想到女学生好心带路,却被他载到唐寨山森林公园强奸了。据了解,周某铵是德化雷峰人,是个屠夫,曾因强奸被判过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