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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

初中女生与和尚佛坛发生关系

台北一名和尚,在路上搭讪一名初中女生,将她带回佛坛性交,事后却反指是女生硬骑到他身上乱戳,他才是被害人。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0个月。法官调查时发现,被害人除了清楚讲明是自愿发生关系外,还说“每次跟男人性交都很快乐,但事后会后悔伤心”。



在台北县三重市开设佛坛的和尚吕金清,在路上搭讪一名初中女生,将她带回佛坛性交,事后却反指是女生硬骑到他身上乱戳,他才是被害人。法院11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吕金清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被害人的父亲说,女儿在小时候出过严重车祸导致腿有残疾,后来女儿开始会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可能是车祸的后遗症引起,他原本希望吕金清道歉就好,不会求偿,但吕金清却自认是被害人,因此他才坚持提告。



开设佛坛的吕金清平日为人作法事、诵经,去年7月28日他身穿袈裟,在佛坛附近见到被害人就上前搭讪,除叫被害人“妹妹”,还跟她聊起关于男女感情、如何生育及性方面的事。



被害人意识到吕金清可能是要找她发生关系,于是主动开口询问“是不是要跟我发生关系”。吕金清坦承确有此意,两人于是回到吕金清的佛坛内。吕金清先叫被害人沐浴净身后,两人发生关系。后来被害人回家,她父亲发现她怪怪的,经询问才发现女儿又跟陌生人睡觉。



但是吕金清却说,是被害人向他搭讪,还要他去买保险套一起去旅馆,他拒绝后被害人又跟他回家,等他洗澡完没穿衣服时,将他推倒在床上硬骑上来,还乱戳弄痛他。



法官调查时发现,被害人除了清楚讲明是自愿与吕发生关系之外,还说“每次跟男人性交都很快乐,但事后会后悔伤心”,因此认定吕金清与被害人确实有发生关系,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吕金清有期徒刑十月。

2009年2月2日星期一

少男少女:想好了再“发生关系”

不知在什么时候婚前性行为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事儿。许多男性表示,愿意对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负责,只要她坚持,哪怕分手后她再来找他:毕竟,国情对未婚失身的女性,还是不很宽容。对于这种 “ 责任感 ” ,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呢?为了一时冲动,多少 “ 好孩子 ” 就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选择继续无爱的关系。

  象苦苓说的 —— 那种女生躺在床上哭哭啼啼,男生背对她坐在床边说 :“ 我会对你负责的。 ”—— 早成了笑话。

  可是, “ 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 ” 的感慨仍然此起彼伏。

  许多男性表示,愿意对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负责,只要她坚持,哪怕分手后她再来找他:毕竟,国情对未婚失身的女性,还是不很宽容。

  对于这种 “ 责任感 ” ,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呢?为了一时冲动,多少 “ 好孩子 ” 就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选择继续无爱的关系。

  而成为爱人包袱的那一个,留人留不了心,岂不是更可悲 ?

  因而,有人羡慕日本 —— 在女性婚后,既往不咎,有 “ 洗心革面 ” 的机会。

  还有一种普遍现象:很多恋人随着感情升温到一定程度,无话可谈了。这时便借用性爱来升华情感了。

  而最令人困惑的是,从此仿佛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成了例行公事,无言以对了就采取行动。也不管自己需不需要,对方需不需要,结果彼此都误解认为是对方需要。通常是男方主动的多(不否认有女方的暗示成分),所以常有女性抱怨那一位 XXXX 而男性觉得有那么点无辜。

  而现代人莫名其妙地一个个心浮气躁,情感不太稳定。所以别指望,对方因此就珍惜你们的感情了,献身并不是一个稳固关系的好办法。也要做个坏打算:没结婚就把结婚可干的事做了,还结婚干吗?有 “ 责任感 ” 的可能会因为 “ 第一次 ” 而认了。当然,希望大家运气都好,找到灵肉的统一。

  漫漫长路,难道今生就这样了?也许爱情,你根本就是不相信的,但就真的甘心为性所困吗?你不觉得人跟动物还是有差别的?你不觉得两个人之间还有很多事该去做的吗?

  请甜蜜、不甜蜜的爱人们,来到爱情的十字路口时,注意啦:

  黄灯,慢行!

(责任编辑:陆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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